| 亚洲 | 菲律宾 | 旅游59天停留加急 | |||
| 3个月 | 59天 | 单次 | |||
| 4-5 | 委托代交 | ||||
| 适用于工作生活地为不分领区,全国受理(新疆除外)的申请人。 | |||||
1.如申请人为(台湾护照、香港护照、香港身份证书、澳门护照、澳门旅行证)办理费用加收150元,福建出生或签发护照加收50元办理。 特别提醒: 1.近段时间持有菲律宾旅游签证入境入境处会对入境人士仔细询问以及观察,如果怀疑入境人士不是旅游目的会被入境处拒绝入境。 2.通知:10月1日开始菲律宾签证不再受理非机读护照申请,包括入境非机读护照入境。如果申请人是非机读护照已经办理好签证的到10月1日之后也是不能入境使用,30天和59天停留类别都是如此。如申请人到派出所或护照派发机关核实为机读护照,可以照常办理和入境(护照号码G字母或E字母的只要核实为机读护照都能入境)。 | |||||
| 在职人员所需资料 | |||||
| 个人基本资料 | |||||
| 复印件 | 个人资料表 | 1.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必须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 |||
| 原件 | 护照 | 1.有效期需至少7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 | |||
| 原件 | 相片 | 1.2张近半年的白底彩照(尤其是未成年的小朋友),规格:35mm*45mm。( 必须两张相片是相同的)而且提供的照片不能与护照首页照片一致。 | |||
| 复印件 | 身份证 | 1.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必须在有效期内。 | |||